賣房需要核實離婚證嗎
一、賣房需要核實離婚證嗎
不需要。
賣房的手續如下:
1.尋找到買家後要及時簽訂買賣合同,使雙方的買賣行為有法律依據。之後要準備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户口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並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所提出申請。
2.如買賣雙方屬於共有權人,必須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及其共有權人簽字蓋章。並且夫妻二人都必須在場。帶着夫妻雙方身份證,户口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資料到交易所排隊等待處理,立契過户時買賣夫妻雙方都要在場。
3.接下來只需要賣方繳納税費即可。比如交易手續費、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所有權登記費等。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5)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二、家暴離婚也有離婚冷靜期嗎
夫妻因一方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並不適用離婚冷靜期。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由此可見,離婚冷靜期僅僅適用於協議離婚方式,對於訴訟離婚是不適用的。因此,家暴離婚沒有離婚冷靜期。
-
哪種買房定金可以退?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條件的定金可以退:1、雙方按約履行的,定金應抵作價款或退回;2、因特殊情況導致不能簽定合同的,或者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不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3、售房者單方違約導致不能繼續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雙倍。法律依據:《...
-
房屋買賣包括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包括以下流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攜帶身份證、户口簿、婚姻證明、房屋購銷合同、房屋核檔證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請;備案網籤辦理核税繳税手續;出具税務收據,遞交收據、填寫申請書並領取受理通知單;到交易中心領取房產證、確認信息,領取過户回執。法...
-
商品房廣告能否作為要約
律師解析:一般情形下,商品房的廣告為要約邀請。但是如果廣告具體説明了房屋及其相關設施且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存在重大影響時,則認定為要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以及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
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能更改嗎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合同生效是否後能更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一般是不能變更的,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的規定,以及第五百四十四條規定和第五百九十五條規定可知。法律依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