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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税的徵收時間

房地產税的徵收時間

對房地產開始徵税,已經在全國範圍內開始實施。我們在瞭解了房地產税徵税標準、徵税對象等知識後,還應該知道房地產税的徵收時間是多久。否則要是超過時間納税的話,則有可能需要交納滯納金。究竟房地產税的徵收時間是多久?請閲讀下文了解。

房產税徵收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1、納税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税

2、納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税。

3、納税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税。

4、納税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税。

5、納税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税。

6、納税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税。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税。

相關知識:房產税的範圍是什麼?

1、房產税屬於財產税中的個別財產税,其徵税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税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税餘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税。

根據房地產不同的性質,當事人需要交納房地產税的時間也是不同的。如果是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的,則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税;要是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的,則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税。更多房地產税方面的法律知識,請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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