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過户需要交税嗎
1、根據(國税函[1999]391號)文件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
2、根據財税[2009]111號)文件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涉及到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權暫免徵收營業税:
3、根據財税[2009]78號)文件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時,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對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一方放棄,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税。
根據以上規定可知,在夫妻離婚案子中,如涉及到須將夫妻雙方共有名字的房屋或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屋過户到另一方名下時,如果按照上述相關文件的要求,如果操作得當,是可以在不用交納相關税費的情況下將房屋過户到另一方的名字的。
二、過户給孩子需要交納税費嗎
1、根據財税[2009]78號)、(財税[2009]111號)文件的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子女時,不徵收個人所得税、營業税。
2、關於這種情形下的契税問題,那麼父母將房產過户到孩子名下是否交納契税呢?根據國税函[2004]1036號文件,只有在子女繼承父母的房屋的時候,才不交納契税,而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才開始。也就是説,只有等到父母死亡時繼承房屋才不交納契税。在父母都健在時將房屋贈與給孩子,應依據(國税發〔2006〕144號) 的規定,即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税。
綜上所述,夫妻之間離婚的時候,當夫妻將共有的房產過户到一方名下,如果操作得當,是不用交納營業税、契税和個人所得税的;當夫妻將房產贈與該孩子時,不用交納個人所得税、營業税,但須交納4%契税。
我國的相關房屋在進行過户和買賣的同時,需要繳納相關的費用。但相關的離婚當事人雙方在辦理離婚案件時,如過户給相關的一方不需要交納這類費用。但如果過户給婚姻內的相關子女,就需要繳納相應的税費,保護我國的税務規定。
-
購買現售一手商品房要走哪些流程?
購買現售的一手商品房首先要做的就是對開發商進行審查,確定沒有問題了再簽訂購房合同、付款如果是貸款的話還需要辦理貸款手續,最後收房確認沒有問題了在進行產權登記。具體做法如下:1、審查:對開發商的審查主要是看看是不是有五證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
-
商品房廣告能否作為要約
律師解析:一般情形下,商品房的廣告為要約邀請。但是如果廣告具體説明了房屋及其相關設施且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存在重大影響時,則認定為要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以及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
房產證沒下來的買房合同怎麼籤?
律師解析: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是不能進行產權過户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買賣雙方簽下合同,等房產證辦妥後才能進行過户。房產的交易是以產權的過户為界線,沒有過户的產權原則不屬於買方,自然就不會有保障,相對而言,買方的風險較大。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
-
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能更改嗎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合同生效是否後能更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一般是不能變更的,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的規定,以及第五百四十四條規定和第五百九十五條規定可知。法律依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