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產證辦理必須本人去嗎
一、温州房產證辦理必須本人去嗎?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辦理房產證必須本人親自去辦理,如果本人由於客觀或主觀原因無法前去辦理房產證,可以授權委託他人辦理。
(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説的五證是否完備。
(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四)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二、新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户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户平面圖原件即可。)
(四)完税憑證(契税繳款書)
(五)已婚的購房人:
1、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六)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1、身份證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户口簿或户籍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如果自己真的沒有時間到房管局辦理房產證,委託給其他人這完全沒有問題。不過,房產證的辦理事關重大,如果無特殊情況的話,在這裏也是建議大家親自到房管局辦理假房產證,假如説是委託人去辦理的,最好是對相應的法律風險,房產證上名字的登記等這些重要的信息,全部都體現在授權合同中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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