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籤備案了沒交税房子不想賣了怎麼辦?
一、網籤備案了沒交税房子不想賣了怎麼辦?
房屋已經網籤,賣方突然違約不想賣,屬於賣方違約。出賣人就已經構成了惡意違約,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買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出賣人根據違約責任或房屋差價賠償違約責任。
購房後賣方反悔違約買方如何維權
1、出賣人將房屋直接賣給第三人
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但未辦理過户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原買房人有優先過户的權利,可以向法院請求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已經將房屋出賣給第三人且已經交付或者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並已辦理了過户,那麼出賣人就已經構成了惡意違約,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買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出賣人根據違約責任或房屋差價賠償違約責任。
2、出賣人要求提高房價辦理過户
出賣人在簽訂合同後認為房子賣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錢過户。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應該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查封所購房屋,進行財產保全,防止出賣人將房屋賣與第三人,進而使所簽訂的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同時要求法院判定出賣人繼續履行合同。
3、出賣人賣房後反悔並要求合同無效
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如果在買房時已經知道了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並且未經過共有人同意而購買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無效時,是可以獲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間的共有房屋,在房屋買賣合同中,一般是認為經過夫妻二人同意的。買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除此之外,出賣人是與配偶以外的人共有房屋,那麼,出賣人需要有證據證明房屋是共有的。如果不能證明,買房人還是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出賣人能夠證明房屋是共有,那麼合同不能履行是由出賣人過錯造成的,買房人可以在合同解除後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二、購房者在購房前的建議
(一)發生糾紛前對買方建議:
1、可以在合同中加重賣方的違約責任,使其不敢輕易反悔。
2、購房人在簽了合同、付了定金或首付款之後,可以通過房屋所有權預先登記將房產證先期“預訂”下來。五到十個工作日即可辦妥。買賣雙方除了身份證、房產證、網上籤約的購房合同原件,還要帶上雙方關於預告登記約定的原件。
(二)發生糾紛後買方的應對措施:
1、找個專業的二手房糾紛律師,無論是在糾紛前的法律風險防範還是發生糾紛後的解決,都能給你寶貴的意見
2、先審查合同效力,如果可能存在合同無效、撤銷、解除的情況,積極準備應訴
3、如果合同有效且能繼續履行,考慮自己的訴訟請求:是要房為目標還是不要房要賠償
4、出賣人要求提高房價辦理過户。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應該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凍結所購房屋,進行財產保全,防止出賣人將房屋賣與第三人,進而使所簽訂的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同時要求法院判定出賣人繼續履行合同。
消費者在比較大的消費支出的事情上應該保持謹慎小心的心態,購房過程一切都需要按照合同走,房源是否合法,房屋是否涉及多人購買,房屋價格是否合理等問題都需要買房進行深思熟慮,以免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對於違約行為的發生,違約方最好主動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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