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如何處理產權滿70年的房子

產權滿70年的房子的處理方法如下:
1、續取房產;
2、繳納税費;
3、國家收回享政策性補償。
房屋產權(Property rights of houses)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如何處理產權滿70年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