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唐縣律師事務所解析—贈送的物品是否有權利收回
贈送的物品符合一定條件的,贈與人有權利收回,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以及具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能撤銷。
一、贈送的物品是否有權利收回
1、贈送的物品符合一定條件的,贈與人有權利收回,即贈與人在贈與物品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或者在具有受贈人嚴重損害贈與人的合法權益等情形時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以及具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能撤銷。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二、贈品算不算商品
1、贈品算商品。獎品、贈品等視同銷售的商品。
2、贈送“三無”或假冒偽劣產品的,贈品雖小,影響卻大,也屬於消費欺詐,事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商業促銷中的贈品如果成為“三無”或假冒偽劣產品的流通暗道,勢必影響監管部門打擊生產、銷售“三無”或假冒偽劣商品的成效——據報道,部分商家在促銷中使用的不少劣質贈品,來自於合作伙伴,所謂的贈送,並不是讓利行為,其實是聯合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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