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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年休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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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年休假怎麼算
年休假怎麼算

1、累計算


根據國務院帶薪年休假條例,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下稱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辦法》第四條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法、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合併為“累計工作”時間。


“南京市民王先生在甲單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單位工作了3年,那麼他的累計工作時間就是11年,他在乙單位的年休假天數,就按11年計算。”彭光華教授表示,這一點與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一致,實際是明確了年休假是勞動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體勞動者的休息權,因而不是根據對企業的貢獻來確定的。


2、打折算


“對於剛跳槽到新單位的勞動者,他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數,辦法也有例外的規定。”蘇海南研究員表示,辦法提出,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後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這一規定,在保障了勞動者權益的前提下,也兼顧了用人單位的利益。”蘇海南説,這裏的日曆天數,從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假如王先生在甲單位幹滿了8年,是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麼他今年在乙單位剩餘的“日曆天數”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他不足9年,年休假天數應為5天。那麼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53÷365)×5天=2.1天。由於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2天。“通常來説,跳槽越早在新單位休得越多。”蘇海南説,第二年起,王先生在乙單位的休假天數就按第一種累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