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罪量刑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1.57W
1、利用資訊網絡實施下列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羣組的;
(2)發佈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資訊的;
(3)爲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佈資訊的。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3、有以上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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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量刑標準
1、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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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立案標準
聚衆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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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司法解釋
暫無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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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的認定
在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本罪與泄露國家祕密罪的界限本罪與泄露國家祕密罪的犯罪對象都是國家祕密,客觀上都違反了保密法規,但是二者的社會危害性不同,應注意區分。其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主體要件方面,泄露國家祕密罪是職務犯罪,其主體主要是國家機關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