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利用資訊網絡實施下列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追訴。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羣組的;
(二)發佈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資訊的;
(三)爲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佈資訊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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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未成年人聚衆淫亂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成爲引誘未成年人聚衆淫亂罪的主體。引誘者既可以是聚衆淫亂的首要分子或多次參加者,也可以是其他參與聚衆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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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區分罪與非罪的關鍵是看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二、本罪與間諜罪的界限主要區別:後罪的犯罪主體是參加了間諜組織或者接受了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的人,或者爲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人,其犯罪目的是完成間諜任務。本罪不具備這些條件。若行爲人是爲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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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爲特殊主體,是郵電工作人員。即國家郵電部門的幹部、營業人員、分揀員、接發員、押運員、接發員、搬運員等;根據《郵政法》第8條第2款的規定,郵政企業根據需要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辦郵政企業專營業務的代辦人員,辦理郵政業務時亦應視爲郵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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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的認定
1、罪與非罪的界限有無嚴重後果發生,是本罪與非罪行爲的分水嶺。如果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或者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製作、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