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持械劫獄罪司法解釋
妨害司法罪2.9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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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監管秩序罪立案標準
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毆打監管人員的;(二)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的;(三)聚衆鬧事,擾亂正常監管秩序的;(四)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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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藏、包庇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爲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情節嚴重的,以包庇罪定罪處罰。事前與犯罪分子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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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量刑標準
1、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司法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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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藏、包庇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窩藏、包庇行爲是在被窩藏、包庇的人犯罪後實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後產生的,即只有在與犯罪人沒有事前通謀的情況下,實施窩藏、包庇行爲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爲人事前與犯罪人通謀,商定待犯罪人實行犯罪後予以窩藏、包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