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立案的條件標準是什麼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1.04W
民事案件立案的條件標準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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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刑罰執行地是哪裏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勞動改造。服刑期間,確有真誠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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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產可以查封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而法院判決夫妻雙方清償債務,但是夫妻雙方拒絕履行的,那麼夫妻共同房產是可以查封的。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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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2)法院受理。(3)申請複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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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實行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