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實行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嗎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1.54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
-
民事債務糾紛強制執行期限
民事債務糾紛強制執行期限是六個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
法院判決後執行期多長
法院判決執行期爲二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
法院錯誤判決怎樣糾正
法院判決錯誤,如果還沒有生效,可以上訴,如果已經過了上訴期限生效了,那麼你只能向上級法院提起申訴,申請再審。...
-
強制執行期限多少天
期限是六個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