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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商標侵權不去處理會怎樣?

一、被起訴商標侵權不去處理會怎樣?

被起訴商標侵權不去處理會怎樣?

被起訴商標侵權不去處理會缺席審理,缺席判決。法官會缺席判決,但是判決的結果可能會不利於被告,建議被告在被起訴後能夠積極應訴。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如何判斷是否商標侵權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爲。

2、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爲.這種行爲在理論上也稱爲"反向假冒"行爲。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爲。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爲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爲要件的。

4、僞造或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爲。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爲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爲,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爲。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爲。

規定的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爲,包括:

1、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作爲商品名稱、裝潢使用,誤導公衆的;

2、故意爲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3、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的字號或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4、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註冊爲域名,並透過該域名進行有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活動,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商標侵權行爲是屬於侵佔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如果存在商標侵權行爲,被他人起訴的,那麼應當繼續的參加訴訟活動,如果確實是屬於商標侵權行爲的話,可以積極的和對方協商賠償方面的一些事項,如果說不是屬於侵權行爲的話,也應當提交證據,總之不應該缺席。

標籤:起訴 商標 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