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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責交強險賠償是怎樣的

一、無責交強險賠償是怎樣的

無責交強險賠償是怎樣的

如果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對方因事故傷亡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無責賠付限額內(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100元 )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當事人負有事故責任,不管責任大小,當事人保險公司就要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2000元 )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二、交強險無責賠付的概念

機動車交強險制度是一項法定保險制度,在價值追求、制度設計、運作方式上,均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保險,在我國也是處於探索階段的一種制度安排,不能簡單套用一般民事侵權法或商業保險的規定與做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系國務院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條制定併發布的行政法規。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時,保險公司也要承擔賠償責任,這就是所謂的無責賠償。 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內,只要是事故當事人之一,無責任方所在的保險公司也必須得按無責賠償限額給財產受損者或人身受傷者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將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體現交強險強制保險的優越性,實現對受害者的保險補償。

在這裏強調一下,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事故,不遵守交通事故即便被車給撞死了,那麼對方也是不用承擔責任的。根據以上內容也是看出保險的重要性,所以大家一定要買保險,經濟條件比較允許的情況下,建議再買第三者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