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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與商標造成實際接觸惡意搶注是怎樣認定的

商標2.08W

法律上與商標造成實際接觸惡意搶注是怎樣認定的

法律上與商標造成實際接觸惡意搶注是怎樣認定的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首先,你要證明對方主觀方面是爲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認定方式通常爲:

1、看他註冊成功後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

2、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

3、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人侵權,並提出賠償請求。

其次,證明對方採取了不正當手段。 認定方式:

1、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係。

2、利用與他人曾經合作過的背景。

3、同一區域內瞭解內情的其他人。

利用其不同的條件和自有的優勢,如管理者、法律顧問、記者、商標代理人等,在進行新聞採訪或進行管理等工作過程中瞭解到經營者商標使用的情況,並能預見搶注該商標所帶來的利益而搶先註冊。

以上便是關於“商標被惡意搶注應如何應對,如何證明別人惡意搶注商標”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對您有幫助。您可以根據上文判斷自己的情況是否構成惡意搶注,如果構成,那麼您申請異議的同時,也就需要收集能夠證明惡意搶注的證據了,當然,如果您嫌麻煩,還可以直接從對方手裏購買,但是由於是惡意搶注,您會損失很大一筆費用,建議您還面對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請教專業的商標律師。

如果一個商標的價值較大,一旦自己沒有及時去註冊,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惡意搶注。要是對方註冊完成了,那麼以後之前的商標權利人想再用這個商標就會容易產生糾紛。因此,最好在發現自家的商標被搶注了,就要及時採取手段維護權利。

法律上將與商標造成實際接觸,且帶有惡意搶注形式的商標註冊是以法律的角度來進行認定的,畢竟根據實際的商標搶注形式,有很多情況商標管理局也不容易判斷到底是否涉及到商標的搶注。那麼法律上首先規定商標的搶注是不能夠對於已有的商標進行同類或者類似商標品牌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