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證可不可以兩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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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可以兩個名字。律師解析:宅基地使用證可以兩個名字,可以分別寫在戶主一欄與共有人一欄。
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經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單獨寫戶主名字或者一併寫明共有人名字,但由於土地的使用對象是家庭,單獨一個人的名字即可表明權屬,一般情況下不需要添加兩個人名字。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
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經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單獨寫戶主名字或者一併寫明共有人名字,但由於土地的使用對象是家庭,單獨一個人的名字即可表明權屬,一般情況下不需要添加兩個人名字。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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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面積超瞭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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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耕地和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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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一人多少平
根據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佔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併計算。宅基地標準按區的有關檔案執行。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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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農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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