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快接近尾聲,執行的怎麼樣呢?
1.確權過程中矛盾多
其實,目前的農村土地確權是以二輪承包已經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經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爲基礎而展開的。也就是說這些合同和證書都是1998年簽訂或頒佈的,當時的土地測量工具並不先進,測量的數據並不精確,便爲如今的確權工作留下了歷史遺留問題。再者,20年過去了,家裏人員的變動,兒子娶妻、女兒出嫁,雖說是一家人,但也存在着“寸土必爭”的心理。因此,確權工作的執行是有一定難度的,村裏的那點事真的很難處理。
2.該執行的並不積極。其實土地確權就是農村中一個潛在的矛盾爆發點,執行起來難度極大,有些該執行的並不積極執行的原因之一。再者,進行土地測量需要精準的測量工具,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這並不是說擼起袖子就能幹的,需要實際的資金、技術支援。
3.土地確權與徵地的微妙關。系土地確權後對農民的利益是有保障的,遇到農村土地徵地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據,如果土地尚未被確權,那麼土地自然屬於村集體內部所有,如果遇到徵地,農民的利益將會大大受損,所以這其中有一層關係可自行領會。
農民朋友們一定要重視確權哦,土地確權其實確定的是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說白了就是農村土地是集體的,土地生產經營權是農民個人的,讓農民真正成爲土地的主人。這次土地確權明確了“還權賦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農村集體土地的農戶使用權、經營權還給農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來的轉讓權,也還給農民,並賦予農民產權以更爲全面和多樣的權能。關鍵的是能貸款。以前咱農民貸款很不方便,因爲沒有可以認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聯保等方式,而且貸款額度也不大。這回確權後,土地使用證可以成爲一種資產來作爲抵押,大大方便了農民貸款,解決農民生產資金緊張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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