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徵地的程序是什麼樣的?
政府對土地的徵收是必須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的,徵地一般是爲了國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時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如果公民對土地的徵收程序有爭議和疑惑的話,是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是行政訴訟的,關於政府徵地的程序是什麼樣的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規定。
一、政府徵地的程序是什麼樣的?
徵地,是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簡稱。國家爲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強制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並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徵地者一定的貨幣補償。土地被徵收後,其所有權屬於國家,不再屬於農民集體。
二、徵地的程序
徵地的程序分前後銜接的兩大塊,即徵地的批准程序和徵地的實施程序。
(一)徵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設項目爲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徵地的實施程序
1、發佈徵地公告
(1)發佈機關:市縣政府。
(2)發佈範圍: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佈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着物產權證明等檔案。
(5)不辦理登記的後果:列入補償範圍。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覈對的徵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着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准。
4、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准機關:市、縣政府(並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收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綜上所述,關於政府徵地的程序是什麼樣的小編已經爲大家解答了,政府如果需要根據法律的規定進行土地徵收的話,是需要先告訴被徵地的公民的,並且被徵收土地的公民是可以獲知土地補償標準的,在公民對於政府徵收的程序或者是徵地的補償標準不服的話是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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