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轉包、轉讓、出租、繼承、徵地補償費問答
1、什麼是農村土地承包?
答:承包就是作爲發包方的村集體或者村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隊)將本集體的土地、林地依法承包給本集體的農村家庭戶,由農戶內成員對土地進行耕種等農業生產。
2、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答:耕地大的承包期是30年,草地的承包期是30年到50年,林地承包期限是30年到70年。
3、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嗎?
答: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可以透過自願、有償合法進行流轉,即可以轉讓、轉包、出租、互換、入股的方式進行轉讓,其中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方式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可以進行抵押,抵押時需要有林權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4、承包地可以繼承嗎?
答:耕地和草地不可以繼承,承包戶成員都不在後,發包方收回土地,但是收回時,繼承人可以繼承承包地上的青苗、附着物等收益。林地可以繼承,在承包人死亡後,承包期限到期前,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5、承包地被徵收後,可以獲得哪些補償,該如何分配?
答:農村土地被依法徵收後,可以獲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助費,其中土地補償費歸集體所有,由集體透過民主決策程序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進行分配,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助費等費用歸承包人所有。
6、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有何區別?
答: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所以轉讓是自願的,已經退出了原承包合同承包關係。
轉包和出租是指: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轉包和出租的期限由轉包方和第三方商定,但是不能超過承包的剩餘期限。發包方和承包方的合同關係不變,轉包或者出租行爲不用經發包方同意,只需向發包方備案。出租和轉包的區別是:1、轉包的期限可以超過20年,但是出租的期限不能超過20年,2、出租後,未經同意,不得再轉租。
入股是指:承包方之間爲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願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入股主要是爲了農業合作社等聯合體,發展規模農業經濟,將承包經營權入股,以此獲得農業收益。
-
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職務犯罪嗎?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一般是職務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牟利爲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律師解析: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的基本權利是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流轉、互換、轉讓土地經營權的權利,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享有承包地被徵收徵用獲得相應補償的權利。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
-
徵地補償款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徵地補償款包括:1、土地補償費。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2、青苗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徵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3、附着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
-
法院能否受理農村土地確權糾紛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不會。產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1、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2、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是指當事人因土地所有權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