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歸哪管2022
一、農村集體土地歸哪管
其實,不論是農村土地還是城鎮土地,都屬於國土資源管理局的管理範疇,但是目前,都已經實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農村土地,包括耕地、集體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種類型的土地多呈現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
村委會——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市國土資源管理局——省國土資源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通常村委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組織實施本村的建設規劃,興修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指導村民建設住宅;依法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本村的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等。
1、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 協助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資源調查、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地籍檔案管理土地證書核發和土地動態管理工作。
2、負責農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審覈報批鄉後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3、開展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劃劃區定界;
4、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5、協助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農用地轉用、集體土地徵收(徵用)、具體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工作。
6、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對行政區域礦業權人履行法定權利義務、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受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委託,可能與探礦權、採礦權設定的論證工作,協助調處探礦權、採礦權權屬糾紛。
7、受理本區域內羣衆來信,接待羣衆來訪,落實首辦責任制事項;調查處理國土資源信 訪事項;動態掌握所轄各村(街道)人民羣衆對有關國土資源工作存在問題、矛盾糾紛等苗頭性情況,並及時進行引導、妥善處理;動態蒐集掌握人民羣衆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組,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推諉,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集體土地租賃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該期限適用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屬於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所以除特別主體意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法等,土地所有權分兩種:一種是國家所有,一種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土地如果沒有被國家徵收,就是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多種形式,一般爲村委會,也可能爲村民小組,具體看各個地方的習慣及歷史因素等。
-
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的年限是什麼?
一、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的年限是什麼?《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年限,是根據《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
-
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有哪些
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有哪些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爲。2、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議。3、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最...
-
房屋佔用土地使用權怎麼解決?
對於購房者而言,在購買房屋之後,對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兩者的區別總是弄不清楚。遇到房屋佔用土地使用權這類問題怎麼辦?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是同時存在的。下面小編爲大家整理和總結了有關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資料,大家可以瞭解一下,希...
-
投訴醫院如何投訴
律師解析:1、投訴醫院需要打當地的衛生局電話投訴;2、如果說是醫院收費不合理的問題的話,可以向院領導反映個人的情況,然後積極地維護自身的權益;3、是直接向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撥打衛生熱線,這都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方式。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