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關於土地佔有權的法律內容有哪些?
一、國家關於土地佔有權的法律內容有哪些?
國家關於土地佔有權的法律內容有土地佔有權就是土地所有者對土地的實際控制權。它是行使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基礎。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只有國家和集體,但是國家和集體作爲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未必親自支經營和使用土地,這樣就導致了土地所有權和佔有權的分離。因此土地所有權人不一定就是土地佔有人。
這個土地佔有權,並沒有任何契據所支援,主要因爲佔用人已將物業佔有了一段長時間,而並沒有人提出反對的話,佔有人便可因此而將土地註冊,成爲土地的註冊擁有人。
二、佔有權的分類有哪些?
佔有權就是指的事實上的控制權。
控制有事實控制和名義控制。
1、事實控制就是指的是實際控制方,分爲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權控制和無權控制。
2、名義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範圍內,其透過一定行爲就能行使所有權中的全部四項權能。
比如租賃物,承租方就是事實上的合法,有權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義控制,可以透過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權。
三、土地使用權屬什麼資產?
土地使用權一般情況下是按照無形資產覈算,這個一般情況下,通常是指,企業買一塊地用於自用自營,蓋個辦公樓或者蓋個酒店自己經營這種。按固定資產覈算的情況就是,企業外購建築物的時候,正常情況下是應該以合理的方法把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分爲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覈算,但是如果難以合理分配,就全部計入固定資產。
另外,在房地產開發企業還可能將土地使用權計入所建造房屋建築物的成本,作爲存貨來覈算。土地使用權一般是單獨做爲無形資產,除非改變使用用途用於出租,或增值目的時,應當將其轉爲投資性房地產。有些國有土地單獨估價入賬的特殊處理如固定資產。隨同房產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價值含在房產價值中,如固定資產。但該土地使用權可以單獨評估。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佔有權就是對所有事物的控制權,這一般是屬於此土地的所有權人才可以獲得,一般只有佔有此土地才能對此土地進行處理,如果佔有權有所改變,對於其它的權利也是有所影響的,如果要使用此土地都需要向相關的部門申請。
-
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該怎麼解決
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的解決方式如下:因爲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爲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
-
地役權糾紛與相鄰權糾紛要怎麼界定?
律師解析:相鄰關係和地役權的關係都是不動產關係,都是對不動產物權的一種限制,都是使用他人的不動產,二者的內容表面相似,但實質有很大的差異。在審判實踐中,區分把握相鄰權與地役權,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從權利類型予以區別。相鄰權基於相鄰關係產生的權利,是指相...
-
土地使用70是什麼意思
一、70年產權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
-
醫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長?
一、醫療機構用地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檔案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爲了支援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2、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