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土地使用期限
房屋拆遷2.58W
動遷土地使用期限爲四十年。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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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合同糾紛能怎麼樣定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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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修了3層樓拆遷補償怎麼算
律師解析:土地使用證修了3層樓拆遷補償依據宅基地證記載的產權面積計算。樓房拆遷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樓房拆遷週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樓房拆遷獎勵性補償費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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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拆遷糾紛怎麼起訴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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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定義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