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和分公司債權債務關係
總公司和分公司債權債務關係
對於分公司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債務,總公司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但具體如何承擔責任?各地法院處理不盡統一。主要分一下幾類:
1. 總公司獨立承擔責任。總公司直接爲被告,分公司所產生的債務直接由總公司承擔。
2. 總公司承擔補償責任。以分公司與總公司爲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擔所負債務時,總公司承擔補償責任。
3. 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以分公司與總公司爲共同被告,二者承擔連帶責任。
4.分公司直接承擔責任。法院審判中只有分公司作爲被告人,總公司不參加訴訟。但在執行過程中,若分公司的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對方還可申請執行總公司的財產。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78條明確的規定,“被執行人爲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爲被執行人。”
總之,對分公司產生的債務,只要沒過訴訟時效總公司最終還是要承擔分公司債務的。這也是《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目的所在。
總公司債務與分公司關係
對於總公司的債務,由總公司承擔。由於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財產,其財產屬於總公司所有,因此,在總公司直接掌握的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可用分公司的財產償還總公司的債務。這一點雖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但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直接推理出來。
以上的介紹就是關於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債權債務的關係,要知道分公司的成立是依附總公司而言的,二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係,當任意一方出現債務時,只要另一方有能力就應當提供幫助。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當然,如果大家還有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也歡迎大家向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
吸收合併之後原公司債務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這是因爲公司合併後,參與合併的各方的財產關係、股東關係都已移轉於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公司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透過訂立合併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爲。...
-
公司註銷前的債權咋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註銷前,債權按以下方式處理:1、公司註銷前,成立清算組,並遞交清算報告,公司的債權債務是在清算時處理。2、註銷後基本不涉及債權債務問題。3、清算公司制訂清算方案,瞭解公司具體的債權和債務,向股東分配公司剩餘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轉讓公司債務債權協議的內容是怎樣規定的?
當代社會,一個公司肯定會發生一些債權債務,因爲在現實生活中公司要想正常地進行經營這些債權債務是不可避免的,有的時候會轉讓公司的債權債務,那麼轉讓公司債務債權協議的內容是怎樣規定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轉讓公司債務債權協議...
-
單位欠款不給咋辦呢
律師解答:起訴處理。律師解析:可以起訴處理。遇到欠錢不還的事情,債權人要保留好具體的證據,比如借款借據、欠款欠條、銀行的轉賬回單等,經過多次正常催討仍然無效的情況下,應該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處理。假若債權人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超過法定的期限,以後再要催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