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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結論由誰作出
醫療事故鑑定律師解答2.16W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規定,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是醫方應當承擔的舉證責任,在訴訟中,應當由醫方申請鑑定。在訴訟中,如果醫學會鑑定不構成醫療事故,建議患方申請醫療過錯鑑定(由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司法鑑定機構所作的鑑定意見,相對是比較公正的,與醫學會的鑑定意見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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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分爲幾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爲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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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鑑定輕傷
這樣做輕傷鑑定:1、申請。委託單位在辦理各類案件中涉及損傷程度的法醫學鑑定,統一由公安機關法醫鑑定機構作出。2、支付鑑定費。3、得到通知,並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指定醫療鑑定機構進行鑑定。4、拿鑑定報告。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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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的範圍包括哪些
醫方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一過性傷害,未盡告知義務均屬於鑑定範圍。醫療損害是指因醫療行爲對患者所造成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精神損害以及對患者名譽權、隱私權和知情同意權的侵害,是醫療行爲所引起的對患方不利的一切事實和後果。依照法律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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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