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的金額確定依據
行政賠償2.11W
只有違法行政行爲才能構成行政賠償,合法行政行爲不能構成行政賠償。行政賠償僅以客觀上行政行爲違法爲要件,而不以行政主體主觀上是否有過錯爲要件。一般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行政賠償的標準、程序以及範圍這些,其實都是在《行政賠償法》中作出了統一規定的,不過針對具體的案件,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計算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複議行政賠償被告怎麼確定
當發生行政賠償案件的時候,被告就是做出行政行爲的行政主體。行政訴訟法關於被告的規定與國家賠償法關於賠償義務機關的規定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有些規則又不盡相同。
前者規定,經過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爲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後者規定,經行政複議機關複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爲的行政機關爲賠償義務機關,但複議機關的複議決定加重損害的,複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履行賠償義務。
對於複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爲的案件,兩個法律確定被告的規則是相同的。
複議機關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爲的,可分爲兩種情況:
(1)複議決定沒有加重受害人的損害;
(2)複議決定加重了受害人的損害。
如果把兩個法律的規定結合起來使用就會出現這樣的矛盾;
在前一種情況下,複議機關不履行賠償義務,但是應當作爲被告;
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依法不需作被告,但應當履行賠償義務。
行政訴訟法爲一般法律規範,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爲特別法律規範。
法院在審理複議決定加重原具體行政行爲的損害的行政賠償訴訟案件時,可以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精神,以複議機關和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機關爲共同被告。
在後一種情況下,複議機關應當作被告,但它只對複議決定加重損害的部分履行賠償義務,對原具體行政行爲造成的損害不負責;
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應當履行部分賠償義務,但它無權作爲行政賠償訴訟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上,這種衝突屬於一般法與特別法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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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的程序是什麼樣的
行政賠償的程序如下:1.提出賠償請求。受害人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的,應當首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拒絕受理賠償請求。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決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2.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的受案。3.審查下列內容:(1)賠償申請是否屬於法律、法規以及規章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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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行政賠償的時間
只有違法行政行爲才能構成行政賠償,合法行政行爲不能構成行政賠償。行政賠償僅以客觀上行政行爲違法爲要件,而不以行政主體主觀上是否有過錯爲要件。一般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行政賠償的標準、程序以及範圍這些,其實都是在《行政賠償法》中作出了統一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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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中的複議包括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爲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爲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爲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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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的範圍有哪些
行政賠償的範圍:1、違法拘留或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3、以毆打、虐待等行爲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爲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