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罰金沒收合法嗎?
一、挪用資金罪罰金沒收合法嗎?
刑法在挪用資金罪中沒有規定罰金刑,所以被告人因犯挪用資金罪被判刑時,不會判處罰款的,但被告人對於所挪用的資金有退賠責任,且這種責任不因受到刑罰而免除。
相關規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 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 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資金罪會沒收財產嗎?
對於挪用資金罪只有拘役、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處罰,沒有沒收財產的刑罰。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前款規定中的非國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資金的行爲通常在一些單位發生,一般都是公司的有權利的職員所實施的行爲,因爲有職權,所以利用職權的便利條件,從而挪用了公司的資金,但是一般行爲人是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否則可能涉及貪污。
-
犯挪用資金罪怎麼立案?
一、犯挪用資金罪怎麼立案根據挪用資金的數額進行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立案: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
-
2021年職務侵佔罪追訴標準的規定
一、職務侵佔罪追訴標準的規定依據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職務侵佔罪定罪量刑數額做出大幅調整:“數額較大”的數額起點爲6萬元;“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爲100萬元。侵佔數額達到6...
-
挪用資金罪的構成主體是怎樣的
一、挪用資金罪的構成主體是怎樣的挪用資金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包括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
-
職務侵佔買的房要退回去嗎?
律師解答:要。律師解析:職務侵佔買的房要退回去。具體如下:1、職務侵佔買的房屬於違法所得,犯了職務侵佔罪,需要退回去。2、此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3、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