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訴法解釋撤回起訴
撤回起訴可以分爲兩種,在刑事訴訟中和在民事訴訟中。在民訴中撤回起訴通常是原告的自由意志的表達,可能是雙方和解、原告不想起訴、起訴已無實際意義等等。但是在刑事訴訟中的撤回起訴有着嚴格的規定。一起來看一下刑訴法解釋撤回起訴的規定。
一、撤回起訴的條件
對於提起公訴的案件,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撤回起訴:
(一)不存在犯罪事實的;
(二)犯罪事實並非被告人所爲的;
(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四)證據不足或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負刑事責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不負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導致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八)其他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在法庭審判過程中,人民檢察院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證據不足或者證據發生變化,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要求法庭延期審理;經補充偵查後,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撤回起訴決定。
二、撤回起訴的處理
對於提起公訴的案件擬撤回起訴的,應當由承辦人制作撤回起訴報告,寫明撤回起訴的理由以及處理意見,經公訴部門負責人審覈後報本院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撤回起訴的,應當製作《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決定書》,加蓋院章後送達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書面說明撤回起訴理由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書面說明。對於人民法院認爲人民檢察院決定撤回起訴的理由不充分,不同意撤回起訴並決定繼續審理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繼續參與刑事訴訟,建議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三、撤回起訴後還能再起訴嗎?
對於撤回起訴的案件,沒有新的事實或者新的證據,人民檢察院不得再行起訴。新的事實,是指原起訴書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實。該犯罪事實觸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種罪名,也可以是異種罪名;新的證據,是指撤回起訴後收集、調取的足以證明原指控犯罪事實能夠認定的證據。因爲發現新的證據而重新起訴的,應當重新編號,製作新的起訴書。重新起訴的起訴書應當列明原提起公訴以及撤回起訴等訴訟經過。
檢察院提起公訴是無法憑藉個人意志撤回起訴的,必須符合法定事由纔可以撤回起訴。撤回起訴後的處理基本上分爲補充偵查和不起訴。如果沒有新的事實或者新的證據,人民檢察院不得再行起訴。
-
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爲憑證。移送的情況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
-
公訴案件立案後還能撤案嗎
律師解答:滿足一定條件可以。律師解析:公訴案件立案後還滿足一定條件可以撤案。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
-
刑事案件能夠申請再審嗎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能夠申請再審。再審程序,是指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在具有法律規定的再審事由時,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對原審案件也稱“本案”再次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判的一種特別救濟程序。再審程序包含一整套啓動、審查再審事由、原審案件再次審理的...
-
詐騙罪派出所會管嗎
律師解答:會的。律師解析:詐騙案派出所是會管的。派出所屬於公安機關的一個派出機構,詐騙罪是涉及到經濟的犯罪,一般由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管轄。當事人報案直接撥打110或到最近的判處機構都會被接收管理,待當事人說明情況後自動歸入相關部門。公安機關對於報案都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