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查取證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任何的民事糾紛都需要提供證據才能夠作爲法院判決的重要依據,自然離婚訴訟請求也不例外。當事人應該根據自己的訴訟請求,然後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的,比如說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和夫妻之間共有財產收入的一些證據,如果自己不知道應該怎麼取證的話,可以申請我國公檢法機關介入。那麼,離婚調查取證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一、離婚調查取證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申請人: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申請事項:申請法院調查 財產證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起訴離婚糾紛一案,原告提起離婚前,被告已有意轉移其名下財產及拒不提供其名下財產數額。被告以個人名義財產因屬於特定機構保管或因存在客觀原因,申請人無法自行收集。爲了查清夫妻共同財產,申請人特請求法院調查被告個人名下財產證據:
1、 被告的工資和工資卡
2、 原告的住房公積金數額
3、 原告名下的銀行存款(開戶行: 戶名: 帳號:
4、 原告名下的股票(開戶: 戶名: 帳號: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
二、離婚證據的種類包括哪些?
(一)書證
離婚官司中,書證被大量運用。比如結婚證、公證書、保證書、遺囑、借條、情書等。書證容易出現的問題有。內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應用書證時,應該注意提交的書證與其他證據形成鏈條, 一起補強所要證明的事實,這樣證明力增加,法院採信的機率也會增強。
(二)物證
由於物證具有客觀性,不受主觀因素以及訴訟環境的影響,因此,具有較強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在訴訟當中,物證證實內容更易被法官採信。但是,由於婚姻家庭糾紛中涉及的物證本身就不是太多,加之當事人缺乏儲存意識,導致當事人舉證的物證數量較少。目前,常見的物證有毛髮、照片、禮物等。
(三)視聽資料
從證據學上講,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隨着時代的發展,以及當事人舉證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視聽資料證據被當事人採用。比如,手機錄音,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離婚調查申請書當中,當然也是要交代清楚自己的資訊,申請的事項和相關的事實與理由。比如說需要公檢法機關人員調查當事人的工資收入問題,在請求事項當中具體交代清楚,公檢法機關人員自然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調查取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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