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嗎,強迫他人吸毒處幾年
法律中規定,其實強迫他人吸毒罪也算是行爲犯的一種,此時只要實施了相應的行爲,那麼就可以認定行爲人是構成了此罪的。既然成立了強迫他人吸毒罪,之後肯定需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依法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那麼強迫他人吸毒處幾年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爲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強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嗎
我國《刑法》第353條規定:“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由此可見,違揹他人意志,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依法構成強迫他人吸毒罪,依法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違揹他人意志”,是指違揹他人不願吸食、注射毒品的真實意思。“強迫”,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法,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一)強迫他人吸毒罪的概念
強迫他人吸毒罪是指違揹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
(二)強迫他人吸毒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體健康。強迫他人吸毒,往往使人染上毒癮,成爲吸毒者,而吸毒成癮嚴重損害身心健康,使吸毒者身體虛弱、智能減退、人格扭曲。同時,吸毒會誘發盜竊、搶劫、賭博、賣淫等其他犯罪活動,因此,對強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予以懲處是十分必要的。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違揹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所謂“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違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謂“脅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產生恐懼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謂“其他強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脅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脅迫方法相當的,如酒醉、麻醉藥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爲。強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種多樣,但無論採取什麼手段,客觀上行爲人只要實施了強迫他人吸毒的行爲,就構成本罪。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強迫他人吸毒處幾年
一般情況下,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強迫他人吸毒判幾年,並沒有一個量化的標準,只有一個幅度,得看事實,情節或其他方面。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以下三種情形從重處罰:
(1)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國家工作人員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強迫他人吸毒的。
在一般情況下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間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但如果此時存在特殊的情節,那需要對行爲人從重進行處罰,就包括強迫未成年人吸毒、國家工作人員強迫他人吸毒的。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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