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爲人非法集資600萬判多少年?
一、行爲人非法集資600萬判多少年?
3-10年。非法集資600萬元已經構成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刑法》 第176條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要認定爲非法集資罪,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形式吸收資金;
2、透過媒體,推介會,宣傳單,手機短信等向社會公衆宣傳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的規定,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的行爲;
3、以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或者支付回報;
4、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即社會沒有特定對象。
二、非法集資600萬可以緩刑嗎?
滿足條件,可以申請緩刑。
如果犯罪情節較輕,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是可以判緩刑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的情形主要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
我國《刑法》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對象規定爲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爲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
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爲適用緩刑的對象。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爲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
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予關押不至於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三、非法集資600萬判刑了還要還款嗎?
還要還錢。
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處罰前或之後,只要有償還能力,就應當依法返還詐騙受害人的財物,即使暫時沒有償還能力,也應當在服刑期間或者服刑結束後分期償還。
非法集資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犯罪的,非法集資來的錢屬於非法所得的部分,一般予以沒收。
屬於被害人財產而被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追繳、退賠的情況,可以作爲量刑情節考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
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支付的回報可予折抵本金。對於非法集資的犯罪行爲人涉案財物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凍結,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
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處置非法集資的工作流程,一般是:
1.案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成立專案組(或工作組)。
2.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組織對非法集資活動的取締和公告的發佈工作。
3.對集資羣衆身份、集資數額等進行逐筆登記,掌握案件的集資總人數、集資總金額、已返金額和未返金額等情況。
4.專案組對涉案企業(個人)的債權清收、資產保全,以及對涉案資產透過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變現,用於集資款的清退。
5.專案組根據清理後的剩餘資金,按集資參與者集資額比例,制訂統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則、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實施清退,並以處置報告的形式結束案件善後處置工作。
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處罰前或之後,只要有償還能力,就應當依法返還詐騙受害人的財物,即使暫時沒有償還能力,也應當在服刑期間或者服刑結束後分期償還。非法集資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犯罪的,非法集資來的錢屬於非法所得的部分,一般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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