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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拘留時間一般是多少天

刑事案件的拘留時間一般是多少天

一、刑事案件的拘留時間一般是多少天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爲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爲37日。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具體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爲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其中檢察院覈准的時間爲7天,包含在14天內,如覈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爲37天,其中檢察院覈准的時間爲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覈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二、刑事案件的拘留由誰負責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爲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和拘留的理由,呈報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查批准,簽發拘留證;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覈,檢察長決定,再送達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證》,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或蓋章。被拘留人拒絕簽名或蓋章的,應加以註明。執行拘留的人員在必要時,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時不出示拘留證,或先行拘留再補辦拘留證,都是違法的。

拘留的時間是14~37天,最多不能超過37天,作出拘留決定之後,不僅要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還要對被拘留人進行詢問,若是拘留措施存在錯誤,需要變更拘留的措施,還要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賠償;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的措施,會剝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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