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和貪污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職務佔罪和貪污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主體要件不同。
本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國有公司、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集體性質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一切職工都可成爲本罪的主體,貪污罪的主體則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其中包括在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包括受國有公司、國有企業委派或者聘請,作爲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代表,在中外合資、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等非國有單位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二)犯罪行爲不同。
本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的行爲。而貪污罪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公共財物的行爲。
(三)犯罪對象不同。
本罪的對象必須是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者是工作範圍內經營的本單位的財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財物,也可能是私有財物。而貪污罪則只能是公共財物。
(四)情節要件的要求不同。
本罪的構成必須是侵佔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數額較小的不構成犯罪。但法律對貪污罪沒有規定數額的限制。當然如果犯罪數額較小,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貪污行爲不應認爲是犯罪。
二、職務侵佔罪法律規定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在當代社會,可能很多人對於有一些比較相似的犯罪罪名並不是特別的清楚,比如說職務侵佔罪和貪污罪的界限是什麼,這主要就是從構成要件上來進行區別的,比如說犯罪對象和犯罪的主體都是不一樣的。
-
侵吞公款罪的量刑標準?
律師解析:刑法中沒有侵吞公款罪,規定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標準,具體包括三點:1、一般情況下,構成挪用公款罪的,應該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具有嚴重情節,會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如果挪用數額巨大並且不退還的,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如何處罰
律師解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處罰一般在五年以下或者六個月以下拘役,適用於六萬元以上的金額,若是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則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受賄人收受銀行卡的,卡內的存款數額爲受賄數額,無論是否消費或取出。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
-
單位行賄罪既遂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單位行賄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單位爲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是單位行賄罪。法律依據:《刑法》第...
-
受賄罪既遂會如何處置
律師解析:受賄罪既遂:1、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2、如果是數額巨大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3、如果是數額特別巨大的,判十年以上有期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4、如果是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