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定單位行賄罪是否需要對單位立案
爲了給單位謀取某些不正當的利益,違反了國家的刑法對國家工作人員透過回扣等這些方式進行行賄,這是屬於一種直接故意的單位犯罪的行爲。而且單位行賄罪的主體就是直接針對國家工作人員的,對待單位行賄罪很多人比較關注我國規定單位行賄罪是否需要對單位立案?
一、我國規定單位行賄罪是否需要對單位立案?
單位行賄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爲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爲。
根據199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施行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調查:
1、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單位爲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爲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3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規定關於個人行賄的規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犯單位行賄罪怎麼處罰?
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389條、第390條規定的行賄罪定罪量刑。
單位行賄是由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者由其負責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實施,獲取的不正當利益也歸單位所有。如果在單位行賄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單位行賄所取得的非法利益中飽私囊,歸個人所有的,根據本條規定,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第389條、第390條規定的個人行賄罪處罰,即犯行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三、在對“單位行賄罪”適用刑罰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罰金刑的適用問題。
根據《刑法》第52條的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對單位判處罰金時,同樣應遵循這項原則。但是,中國刑法總則中的罰金刑,沒有具體的法定數額,而刑法分則中對貪污賄賂罪的罰金也是如此。在目前尚無立法規定的情況下,應透過司法解釋的途徑,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建議參照其他經濟犯罪的標準,以單位行賄犯罪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處以罰金較爲適宜,當然給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大小、犯罪手段是否惡劣等情節亦應綜合考慮。
(二)直接責任人員的範圍及其刑事責任的劃分。
這裏所指的直接責任人員是《刑法》所稱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統稱。所謂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指直接策劃、組織、指揮或批准犯罪活動的單位領導人員,通常情況下爲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但不能一概而定,不知道或不起決定作用的單位領導人,不能成爲追究刑事責任的主管人員。有的單位領導人官僚主義、玩忽職守或被壞人矇蔽、受騙上當,應負黨紀、行政責任,甚至要負玩忽職守或其他瀆職犯罪的刑事責任,但不應承擔行賄犯罪的刑事責任。所謂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則指直接實施、積極參加犯罪活動,並起重要作用的人員。單位行賄罪,往往不是靠一、二個自然人的行爲來完成,其涉及的人員可能較多,其中有的人確實不知情,有的明知不對或可能有問題,但懾於權力而實施了行賄行爲,對這些人員應與“直接責任人員”區別開來。
在單位行賄犯罪中,並非所有的直接責任人員都負有同等的責任。這種犯罪雖然也是自然人實施的一種有組織的犯罪,但它與傳統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在實質上都有較大的區別。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員那樣分爲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而只能根據他們在單位行賄犯罪過程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分爲主要和次要責任人員。
對於確定直接責任人員的主次,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職權的大小。職責權限越大,應負的責任也就越大。
(2)因果關係的形式。在因果關係鎖鏈中,起支配作用的行爲人負主要作用。
(3)所起作用的程度。主動出謀劃策、積極實施者,所擔負的責任相對要重。
此外,在給單位行賄罪實施刑罰過程中,不能忽視非刑罰方法的運用,對行賄所獲得的不正當利益應予追繳或取消,不讓犯罪者在經濟上佔到便宜。
我國刑法當中只是規定了單位行賄罪的立案標準,並沒有對單位行賄罪是否需要對單位立案的這個問題進行明確的規定。而且單位行賄罪是在刑法當中按照兩罰制,既要對單位罰款同時對單位行賄罪的主要責任人的量刑是在五年以下的。透過行賄的這種方法獲得的所有的非法所得,如果是全部都歸了自己的話,量刑跟單位行賄罪的量刑就不一樣了。
-
泄露個人資訊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泄露個人資訊的處罰如下:1、泄露個人資訊,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爲,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
-
法人刑事責任有哪些2021
一、法人刑事責任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單位的意志以單位的名義實施違法行爲的,大部分情況下是構成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不僅僅處罰單位,對單位判處罰金,很多情況下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在我國刑法...
-
單位犯罪個人量刑是怎樣規定的
如果一個公司或者一個企業剛開始成立的時候運營、交易等都是正常模式,可是後來卻走向非法經營的道路,那麼該公司的犯罪行爲即屬於整體性的單位犯罪,單位犯罪採取的處罰方式也分爲幾種,那麼單位犯罪個人量刑是怎樣規定的呢?單位犯罪個人量刑是怎樣規定的(一)單位犯罪...
-
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既遂有哪些懲罰?
律師解析: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既遂的,一般判罰:1、一般情況下,構成犯罪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是導致國家利益受到特別重大的損失,會判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指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嚴重不負責任或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