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凶器沒傷人算故意傷害罪嗎?
一、帶凶器沒傷人算故意傷害罪嗎?
不算;如果沒有傷人,就不構成犯罪;故意傷害罪,是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中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
(1)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自己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自傷行爲損害了社會利益而觸犯了其他刑法條文的,則構成犯罪。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主要指損害人體組織的完整或者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傷害行爲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但不論使用何種手段,傷害他人身體的,均屬傷害行爲。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節之一,不是本罪構成的要件。傷害的結果,可能是輕傷或重傷,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二、故意傷害罪的罪數
對於故意傷害罪的罪數區分,應當按照區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予以解決。所要注意的是,當傷害行爲屬於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時,不得認定爲數罪,而應認定爲其他重罪。例如,行爲人爲了搶劫他人財物而傷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財物,均應認定爲搶劫罪,而不得認定爲故意傷害罪,也不得認定爲數罪。
行爲人連續傷害多人的,是認定爲連續犯以一罪論處,還是認定爲同種數罪,在認定爲同種數罪的情況下是否並罰,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行爲人連續傷害多人的是否屬於連續犯,取決於連續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爲人連續實施的行爲侵犯同一法益。如果僅要求連續實施的行爲侵犯同種法益,那麼,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屬於同種法益,連續傷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連續犯。如果要求連續實施的行爲侵犯同一法益,那麼,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屬於同一法益。
將連續傷害多人的行爲認定爲同種數罪,面臨着應否並罰的問題。對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種數罪的,原則上應以一罪論處。但是,在以一罪論處不符合罪刑相適應原則時,應當實行並罰。故意傷害罪雖然有3個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將同種數罪作爲法定刑升格的情節,如果按一罪論處,難以實現罪刑相適應。例如,即使行爲人3次造成3人輕傷並情節嚴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重傷”的法定刑處罰,但僅以一罪論處或者雖主張成立同種數罪但不併罰,就只能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如,即使行爲人3次造成3人重傷並情節嚴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法定刑處罰。只有實行數罪併罰,才能做到罪刑相適應。這也反過來啓示人們,對於故意傷害罪,不能輕易承認連續犯。
綜合上面所說的,帶凶器就是屬於不合法的行爲,但只要沒有造成他人的傷害,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辦理,但如果構成犯罪的話,一般就會承擔刑事的責任,同樣也會以故意傷害來進行判決,這樣才能讓違法者受到相應的處罰。
-
搶劫罪致死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搶劫罪致死的認定是:1、本罪的主體是年滿十四周歲的人;2、在主觀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故意的內容必須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爲目的;3、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和他人的生命權。4、客觀方面是實施了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他人財物致人死亡的...
-
被人打瞭如何辦
律師解析:1、被打傷了建議及時向警方報案處理,如果傷情鑑定爲輕傷害以上(包括輕傷),打人者已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2、公安機關立案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人身損害賠償;3、如果傷情鑑定爲輕微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
-
罪犯被判緩刑被剝奪政治權利嗎?
律師解析:罪犯被判緩刑,不一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否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具體案情確定,不能一概而論。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於故意殺人、強姦、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法律依據:《刑法》第...
-
犯故意殺人罪既遂一般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刑法中的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罪既遂定罪處罰如下:(1)犯罪嫌疑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的,一般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若是情節較輕或是有自首悔改等情節的,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