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抗訴的期限
申訴人在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二年之內無正當理由,未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案件,應不予受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
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可以透過抗訴方式進行監督。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檢察院申訴抗訴的時限。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於規範省級人民檢察院辦理民事行政提請抗訴案件的意見》中規定:
申訴人在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二年之內無正當理由,未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案件,應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在《關於當前審判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紀要》中規定:原審案件當事人在原審裁判生效二年內無正當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檢察院自己抗訴就沒有期限。
-
國家賠償的條件
最主要要考慮的問題首先就是案件是屬於民事還是行政或者是刑事案件的範疇,每一類的賠償標準都有所不同。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非法拘...
-
國家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國家賠償的條件如下: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的時候,存在以下侵犯人身權的情形: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拘留又或者是違法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2、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拘禁又或者是使用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3、行政機關工作人...
-
存疑不起訴是否可申請國家賠償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應視爲對案件作出了無罪的決定。檢察機關在批捕時即便有部分可以證明有罪的證據,但如果在起訴時僅憑這些證據仍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並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在法律上不能認定有罪,應按無罪處理。對沒有犯...
-
國家賠償包括哪些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