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的相關法律是什麼
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是指在訴訟活動中,唆使、協助當事人隱匿、毀滅、僞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爲。本罪的構成要件有:
1.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對象則是當事人。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所謂幫助,是指爲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準備工具、掃除障礙、出謀劃策、提供條件、撐腰打氣、堅定其毀滅、僞造證據信心等。本罪爲情節犯。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的行爲,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
3.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爲人明知對方是案件的當事人但爲了達到幫助當事人的目的仍決意實施幫助其毀滅僞造證據的行爲。
本罪的量刑標準是,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二款,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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