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來的東西向失主索要報酬算犯法嗎
《民法典》中物權編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因此,並沒有規定拾得人的法定獲酬權。但是如果失主主動提出懸賞或者同意給付報酬的,應當履行。如果拾得者明知是他人遺失物,以不給失主爲要挾向對方索要財物,屬敲詐勒索行爲,若遺失物價值達到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則可以按敲詐勒索罪立案。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317條: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
非法侵佔財產怎樣定罪
律師解答:定職務侵佔罪或者是侵佔罪。律師解析:定職務侵佔罪或者是侵佔罪。如果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爲的,那麼按照職務侵佔罪定罪。如果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
-
隱匿郵件罪既遂會咋樣判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隱匿郵件罪既遂的,判刑標準如下:1、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犯隱匿郵件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規定定罪從重處罰;3、另外盜竊公私財物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
-
刑事訴訟法迴避流程
律師解析:刑事訴訟法迴避流程:在法庭審判開始以後,審判長應首先向當事人告知申請回避權,然後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這一權利。只有這樣,符合法定迴避情形的審判人員、公訴人等才能被排除出法庭審判過程。刑事訴訟法有關審判階段適用迴避的規定,既適用於第一審流...
-
對於同一地點連續盜竊的應該怎樣認定
律師解析:對於同一地點連續盜竊的應認定爲盜竊的連續犯。連續犯是指行爲人基於一個概括的故意,反覆實施了數個獨立犯罪的行爲,而觸犯了同一罪名。司法實踐中對連續犯以一罪從重處罰,判決確定後如果發現有漏罪尚未處罰,則一般將漏罪作爲獨立的犯罪進行處罰。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