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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農村鬥毆應該怎麼處罰?

一、農村鬥毆應該怎麼處罰?

法律規定農村鬥毆應該怎麼處罰?

如果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衆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爲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爲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爲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二、打架鬥毆構成什麼罪?

要看打架鬥毆犯什麼罪,則要看具體行爲性質: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衆鬥毆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衆鬥毆罪”。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是可能對於農村地區打架鬥毆這種現象是習以爲常,但實際上打架鬥毆這種情況已經嚴重的違反了我們國家的治安管理秩序,所以必須要對此進行嚴厲懲罰。具體如何處罰的話,應當是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造成後果嚴重程度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