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記錄,可不可以拿來作證據
證據調查1.36W
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爲證據使用。微信聊天記錄屬於電子數據,屬於證據類型的一種。但前提必須滿足訴訟證據的“三性”: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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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證據收集
律師解析:糾紛當事人需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在舉證期限屆滿後,需要提供的反駁證據或對證據瑕疵進行補正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的,也可以提出調查收集的申請,該申請期限亦不應受已經確定的舉證期限的限制。再如,關於逾期提供證據的規定也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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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中的證據不足如何認定?
一、民事糾紛中的證據不足如何認定?1、個別判斷,逐個審查。即要對案件的每一個證據的證據力和證明力加以確定,緊緊抓住判斷每一個證據的標準,也就是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這項標準,加以權衡,不符合標準的應視爲證據不足;2、運用比較、鑑別、分析的方法,進行綜合判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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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一般舉證的原則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中一般舉證的原則是什麼?1、當事人舉證責任。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2、人民法院舉證責任。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3、舉證責任倒置。是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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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老闆跑路不退費會咋樣協商
律師解析:一般來說,如果酒店老闆捲款跑路的話,消費者可以先嚐試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並在溝透過程中搜集證據。1、先儘可能找到機構相關負責人,與其協商要求其退還款項。2、在與對方相關人員溝透過程中,對通話進行錄音,固定證據。3、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消費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