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已簽字的口供能翻供嗎?
一、刑事案件第一次的口供可以翻供嗎
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講錯了的地方,可以在後續錄口供的時候做出不同的供述。但你說的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樣的供述,這樣的行爲是刑事訴訟法所不允許的,對正確定性犯罪和準確量刑也是不利的。
錄取口供是偵察與調查的一個過程和程序,按受詢問人(被調查人或當事人)須按事實的本質與實際的發生發展過程如實陳訴,反映客觀的事實的真實質,否則會涉嫌作違證的法律後果。如果在詢問過程中有誘供、逼供行爲或因其它外力因素的影響,所供的不是事實或存在嚴重瑕,會防礙或影響到案件辦案的“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法律效果,則可以申請重新錄口供。如果所錄口供是事實則不可翻,干擾與影響辦案也不是鬧兒戲的,會有法律後果。
二、翻供對自首案件的影響
既然認定自首不以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爲依據,而是以經查證屬實的當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實爲依據。經查證屬實的事實,並不會因爲當事人翻供而改變,因此,翻供,並不能改變案件事實,也不能改變自首的事實。如果因當事人翻供而使案件事實難以認定的,那麼,原來當事人的認罪實際上並不是自首,本來就不應認定自首。
三、自首之後又翻供如何處理
對翻供的是否認定自首,應以當事人投案時的行爲是否成立自首爲依據。因當事人自首而使懸案得以告破,在審案件得以順利處理的,應當認爲自首的價值已經實現,即使以後當事人翻供,也不影響自首的成立。當然,當事人翻供的態度足以降低對其從寬處罰的幅度。如果因被告人翻供而妨害破案或審判的,說明其投案自首的價值還沒有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認定自首。
口供對刑事訴訟案件的處理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錄取口供時必須要記錄清楚,不能隨意翻供。至於已簽字的口供能翻供嗎要看法律如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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