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的概念是什麼
一、《民法典》規定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的概念是什麼?
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沒有相對人的存在也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立遺囑。
1、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沒有相對人的存在也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立遺囑。
3、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需要相對人的存在才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一方欲訂立合同的邀約就必須向另一方發出。
意思表示爲法律行爲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爲是司法自治的實踐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義重大。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志發生一定司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爲。意思表示由客觀要件與主觀要件構成。客觀要件是指在客觀上可認識其在表示某種法律效果意思。主觀要件,是指內心的意思,更可分爲行爲意思、表示意思與效果意思。 意思存於內心,是不能發生法律效果的。當事人要使自己的內心意思產生法律效果,就必須將意思表現於外部,即將意思發表。發表則須藉助語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體語彙。意思表示所發表的意思,是體現爲司法效果的意思,亦即關於權利義務取得、喪失及變更的意思。
二、《民法典》規定行爲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140條規定,行爲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纔可以視爲意思表示。
明示形式是民事立法確認民事法律行爲的一種形式。和“默示形式”相對。所謂明示形式就是行爲人用積極的、直接的、明確的方式表達其內部意思於外部,具體包括用言語進行表達內心意思的口頭形式;用文字表達內心意思的書面形式及其他形式,所謂其他形式具體可表現爲視聽資料形式和須經特定主管機關履行特定手續的特殊書面形式,諸如公證、審覈批准、登記等。
可以說,不同的意思表示會產生的相應的法律後果都是有一定差別的。在《民法典》中對意思表示的相關規定已經相對完善,生活當中有些特定的意思表示,並不需要必須有相對人才發生法律效力。而意思表示除了有無相對人之外,也可分爲明示和暗示,虛假的意思表示在任何情況下也都是不生效的。
-
民法總則追訴時效新增的規定有哪些?
針對民法通則的規定已經不再適用於已經變化了的社會形勢,國家相關立法機關在民法通則的基礎上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對於當前社會關係複雜化,也對之前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了修改,根據修改後的法律條文,民法總則追訴時效新增的規定有哪些?一、民法總則追訴時效新增...
-
我國關於民法總則人格權規定是什麼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我國關於人格權規定是什麼人格權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以人格利益爲內容的,作爲一個獨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須享有且與其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具體人格權】自然人享有生命權...
-
民法典的朔及力的規定有什麼?
民法典的朔及力的規定有什麼?法的溯及力,也稱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爲是否適用,是法律在時間上的效力問題,如果適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該法就不具有溯及力。新的民事法律頒佈實施以後,對其生效之前發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關係...
-
民法總則規定處理民事糾紛的原則有哪些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二、《民法典》規定處理民事糾紛的原則有哪些?(一)態度和藹,把握調解主動權對待當事人要態度和藹,讓當事人對你有一種親近感,讓當事人打消對你的顧慮,取得當事人的信任,當事人纔會跟你說實話。立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