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砂立案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一、非法採砂立案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1、非法採砂者,若是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的,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
(1)無採礦許可證開採礦產資源的;
(2)採礦許可證被註銷、吊銷後繼續開採礦產資源的;
(3)超越採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範圍開採礦產資源的;
(4)未按採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採礦產資源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採礦產資源的情形。
在採礦許可證被依法暫扣期間擅自開採的,視爲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
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鑑定結論,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認定。
二、構成非法採砂立案情節嚴重的情況有哪些?
實施非法採礦行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情節嚴重”:
(一)開採的礦產品價值或者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在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在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採礦,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或者在禁採區、禁採期內採礦,開採的礦產品價值或者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在五萬元至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二年內曾因非法採礦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非法採礦行爲的;
(四)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公民、單位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之前,不得實施採礦等的行爲,否則一旦開採行爲造成嚴重後果,可能涉嫌犯非法採礦罪。對於開採行爲不構成犯罪的情形,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就實施開採行爲的公民,也違反了《礦產資源法》等法律的規定。
-
什麼情況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什麼情況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情況:(1)合同的義務已經被履行的;(2)當事人之間的債務相互抵銷的;(3)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4)或者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等法定或者約定的情況。《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
-
對土地合同糾紛如何起訴
一、對土地合同糾紛如何起訴?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
-
贈與後還能主張撤銷權嗎?
一、贈與後還能主張撤銷權嗎?(一)對於贈與人來說,贈與合同撤銷主要分爲任意撤銷與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任意撤銷的,需要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作出撤銷,但是在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的或者具有扶貧、救災、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時,無法任意撤銷。(二)對於法定撤銷,主要看受...
-
拘留時間在派出所算嗎?
一、拘留時間在派出所算嗎派出所沒有拘留權,不可以刑事拘留。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拘留證。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捺指印,拒絕簽名、捺指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