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從立案到審結需要多久完成
民事訴訟從立案到審結,需要的時間根據案件複雜程度而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不超過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不超過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爲三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爲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爲一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十日。
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複議的,審理期限爲五日。
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的規定,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
審理涉港、澳、臺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參照涉外審理民事案件的規定辦理。
適用於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糾紛相對較少,所以絕大多數的民事案件是六個月之內審結完成就行,因此,需要多長時間就必須開庭的也就沒有統一規定了。民事法庭雖然會在六個月之內作出相關判決結果,但在實際操作當中,有些民事糾紛可能長達幾年左右的時間都沒有一個確切的結果,這是因爲當事人不服或者其他各種原因才導致的。
-
高XX訴尹XX、王XX、王XX、尹XX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二審民事裁定書
上訴人(原審被告)高XX,男,漢族,現年52歲,武都區洛塘小學教師,住武都區。委託代理人李XX、劉霞,甘肅階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尹XX,女,漢族,現年28歲,農民,住武都區。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王XX,男,漢族,現年17歲,洛塘中學學生,住武都區。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王XX,男,漢族,現年40...
-
對方全責被害方起訴划算嗎?
一、對方全責被害方起訴划算嗎?是否划算就要由自己來確定,自己不滿意賠償就可起訴追加賠償,直到自己滿意爲止。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都是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的,如果對方拒絕的話,本人可以選擇提起訴訟,訴訟費用是可以選擇要求對方承擔的。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
-
上訴後民事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上訴後民事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①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②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③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
-
民事案件中發回重審的情形包括什麼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民訴意見》的規定,發回重審的情形有以下幾種:(1)二審程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①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民事訴訟法》第l53條的規定)②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