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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站臨時身份證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火車站臨時身份證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火車站公安制視窗辦理的是臨時身份證明,有效期一天。
臨時身份證不同於臨時身份證明:
臨時身份證的身份資訊和正式身份證的資訊是一樣的,與身份證大小一致,但不具有芯片功能,證件的正面顯示的是個人資訊,且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申領,無法在異地申領。
臨時身份證明,主要是居民外出時丟失身份證,由於乘坐列車或者飛機等要求實名制購票的交通工具,或者辦理住宿時需要出示個人身份證件,向就近派出所提供個人資訊,並覈對無誤後,派出所協助開具表明個人身份的證明。臨時身份證明是一張紙質證明,只有簡單的個人資訊,有效期比臨時身份證短,僅作爲搭乘列車、飛機或者辦理住宿用,在全國範圍內均可申請辦理。
戶籍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制發的臨時身份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制作的法定有效身份證件,在居民身份證辦理期間,代替身份證使用,有效期限爲三個月。
火車站臨時身份證明如何辦理:
如果旅客未攜帶身份證,可到車站制證處向民警報出姓名、身份證號,透過系統數據比對,製作臨時身份證明。不過,製作臨時身份證明的必須是購票者本人,不能幫親屬代辦。
制證時間不會很長,一般三分鐘即可成功辦理,但因爲不知道當天忘帶身份證的旅客會有多少,因此提醒各位旅客,儘量提前到站,不要因爲排隊的人多導致自己趕不上火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七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爲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