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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津貼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傷殘津貼一般是長期待遇,是社會保險機構對工傷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是對永久性喪失勞動能力的一種經濟補償。傷殘津貼大致可以分爲兩種,那麼傷殘津貼的計算標準什麼?

傷殘津貼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根據上述規定,傷殘津貼視傷殘等級的不同而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月發放,並因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而分爲兩種情況:

(1)依照法定標準計算的傷殘津貼實際金額高於或等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傷殘津貼按照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按月發放,該比例依照傷殘級別確定。

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其計算公式爲:

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90%

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其計算公式爲:

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85%

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其計算公式爲:

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80%

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其計算公式爲:

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75%

五、六級傷殘津貼也以同樣的方法,即本人工資乘以法定的比例計算,需要注意的是,被鑑定爲五、六級傷殘的工傷職工並不當然獲得傷殘津貼,只有在其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予以安排適當工作但難以安排的時候,才由用人單位按月對其支付傷殘津貼,而一至四級傷殘的傷殘津貼是當然獲得並且是由工傷保險基金髮放的。

(2)依照法定標準計算的傷殘津貼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屬於工傷保險基金髮放的範圍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主要是一至四級傷殘,屬於用人單位發放範圍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主要是五、六級傷殘。

這樣,如果傷殘津貼有所調整,其計算辦法就應依照調整後的標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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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傷殘 計算 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