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工傷鑑定程序怎樣
工傷鑑定律師解答1.06W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爲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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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完了單位不賠償怎麼辦
工傷鑑定完了單位不賠償,可以透過以下方法維權: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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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傷殘鑑定證書有期限嗎
勞動傷殘鑑定證書沒有期限(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但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有時間限制的。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該期限,就喪失了勝訴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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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必須做勞動能力鑑定嗎
律師解析: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是不一定要勞動能力鑑定的,當勞動者經治療傷情穩定後有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才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透過對一個人從事體力工作的能力的鑑定,確定其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勞動能力的喪失可分爲:(1)部分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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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髖關節算幾級殘疾
更換人工髖關節可鑑定爲七級傷殘。傷殘等級是指一個人的傷殘程度,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的,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爲一級到十級傷殘。一級最重。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十五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勞動部門申請重新評定。《人體損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