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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社保流程是怎樣的?

一、用人單位社保流程是怎樣的

交社保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繳納社保流程如下:

1、先開立企業社保帳戶,企業的所在轄區的勞動保障部門要準備的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在職職工基本資訊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檔案)複印件;

(3)地稅登記證複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複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證讀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證原件)。

2、然後把已經在之前參加社保的員工的社保關係轉入本企業社保帳戶。

3、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打印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包括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4、辦理同城委託扣繳社保手續(這是到企業開戶銀行辦理)。

5、以後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表由於各地的開立企業社保帳戶所需資料不一樣及辦理增加員工社保手續也不一樣,政策也經常調整,所以具體所需資料應按所在轄區社保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

二、社保續交需要哪些手續

1、直接提供補交月的工資憑證複印件,加蓋財務章和公章,憑證上要有員工的本人簽名。

2、員工的勞動合同複印件。

3、單位起草一份補交申請,就說是經辦人員失誤之類的原因,補交保險。上面註明員工姓名和身份證號。加蓋公章。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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