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2022新規定試用期
根據現行的《勞動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要執行以下六點規定:
(1)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應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約定,不得由用人單位一方強行規定。
(2)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3)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把試用期計算在勞動合同以外,即試用期滿後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後改變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續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改變工種的,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不改變工種的,不再約定試用。
(5)試用期不得延長。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不滿意或認爲不適合工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能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
《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瞭解到試用期的長短還是應該根據勞動合同的長短來確定的,一般情況下的試用期都是三個月,並且根據《勞動法》中的規定試用期最長的也不能超過六個月,否則是屬於違法行爲。
-
要不到工資可以報警嗎
要不到工資一般不可以報警的,要不到工資屬於勞動爭議,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立案管轄範圍之內。一般情況下需要個人收集存在勞動關係,有實際勞動付出的有關證據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存在惡意欠薪行爲的,可以去法院申請支付令,責令老...
-
單位不給勞動者發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一些用人單位爲了逃避相關勞動法責任,會在與勞動者簽完勞動合同後,將兩份勞動合同均收走,未給勞動者留一份,這樣的行爲是否違法呢?首先可以肯定,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合同,屬於違法行爲。《勞動合同法》規定:自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籤...
-
老闆是個人工資拖欠怎麼辦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
法定節假日不上班違法嗎
不違法,根據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勞動者是有休息權利的,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加班,關於勞動者休息和節假日加班的規定如下:1、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2、如果用人單位根據生活經營的需要,要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的,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