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算不算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是試用期合同,依據上述規定,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即爲勞動合同期限,在此期間的勞動報酬,就應爲正常工資,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低於正常標準,應當補足差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是試用期合同,依據上述規定,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即爲勞動合同期限,在此期間的勞動報酬,就應爲正常工資,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低於正常標準,應當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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